离婚后和前夫一起重生了_离婚后和前夫一起重生了 第56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离婚后和前夫一起重生了 第56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虽然他真的很想提醒徐朝宗,大哥别说二哥,而且人家初恋小哥……可没你卑鄙。

    ??你可是在孟听雨跟韬哥还在恋爱时就各种小动作不断。

    ??人家初恋小哥现在做什么,也跟道德扯不上关系啊!

    ??孟听雨现在是单身呢。

    ??“所以呢?”王远博转移卑鄙与否这个话题,问他,“你打算怎么办,老徐,不是我给你泼凉水,初恋的杀伤力很大的。”

    ??徐朝宗面色不善,“首先我要搞清楚他们为什么分手。”

    ??“怎么搞清楚?”

    ??徐朝宗心想,当然是去查。难道事情的真相会掉在他面前等着他去捡吗?

    ??王远博看出了他的意思,幽幽地叹了一口气,“老徐,你别这样。你果然是没谈过恋爱,所以没经验。其实你心里想知道什么,你可以直接问她,她要是愿意说,肯定就讲给你听了,她要是不愿意说,你真要去查去打听,这真的是一种冒犯。你可以想想,如果你之前谈过一次恋爱,有个追求你的女生到处想办法打听你跟前任的事,你……不会觉得这种行为很讨厌吗?”

    ??徐朝宗很认真地纠正他,“我在她之前没谈过恋爱。”

    ??王远博:“这不是重点,老徐,我是不愿意你走歪路,做什么事之前,你就换位思考,如果你自己都挺讨厌的事,那对方又怎么可能喜欢。”

    ??徐朝宗还是将这话听进去了。

    ??他看向王远博,眼里带着打量。

    ??王远博被他盯得头皮发麻,赶忙拖着椅子远离了他,“你看我做什么?”

    ??徐朝宗低低地说,“谢了。”

    ??孟听雨正站在学校的洗衣房里,等着排队用洗衣机洗被套。

    ??马上就要放假了,该洗的都要洗了,该收的都要收。等待的过程中她也没闲着,戴上耳机听单词,董曼已经跟她说了,希望她这个暑假能去繁锦实习,就跟在她身边当助理,她当然答应。

    ??正在打卡单词的时候,她的手机响了起来,是方以恒的来电。

    ??接通后电话那头传来他的声音,“听雨,你现在忙吗?没有打搅到你吧?”

    ??洗衣房里的声音有些吵,孟听雨又绕到安静的角落,这才说道:“没,在等洗衣机,怎么,有什么事吗?”

    ??“也不是什么大事。”方以恒温和地说,“之前有人送了我球星签名的篮球,你知道,我对这类也没太大兴趣,想起来一鸣好像挺喜欢这个球星,就想把篮球送给他,我给他打了电话,他说他要问过你才行。”

    ??他笑了一声,“一鸣还是像以前一样听你的话。”

    ??孟听雨斟酌着开口,“他还知道懂点事。”js?

    ??“那可以吗?”方以恒问。

    ??“还是别了吧。”孟听雨顿了顿,又道,“或者我买下来,没有白收你礼物的道理。正好一鸣生日也快到了,不如你卖给我,我再送给他?”

    ??方以恒好像早就猜到她会这样说,沉吟道:“其实不用这样客气,不过——”

    ??他无奈地妥协,“就按你说的来吧。”

    ??孟听雨握着手机。

    ??那头的方以恒也沉默了几秒。

    ??有一瞬间,他甚至有这样的错觉,她就在他身边。

    ??是的。

    ??她就在他身边,如影随形,从未离开过。

    ??可他还是会恐慌,明明做好了一切的计划,但在面对她时,他总有一种呼吸都会变得稀薄的感觉。他曾经是最了解她的人,他们曾经那样的亲密亲近,只要她皱下眉头,他就知道她在想什么,可不过才短短一年多,他竟然……竟然已经猜不透她了。

    ??他不知道她现在在想什么。

    ??他连她的表情都再也无法精准分辨。

    ??是谁改变了她?光是这样想想,他就难以控制内心的嫉妒之情。

    ??是她那个已经出国的男朋友吗?

    ??可是据一鸣透露,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很短,难道短短的几个月就足以覆盖他们当初的回忆了吗?

    ??方以恒很痛恨这个改变了她的人。

    ??十分、十分痛恨。

    ??孟听雨沉默,却是因为现在才十九岁的方以恒在她面前,如同盛韬那样,一览无遗。

    ??她知道他在想什么,也知道他想要做什么。

    ??如果前世她没有见过方医生,现在的她一定能做出应对。?s?

    ??她跟方以恒从来都不是错过,而是她早已做出了选择。

    ??只是,她不知道,他究竟站在过去保持静止状态多久了。

    ??她很想把他拽起来,却发现她早已经对这个人感到陌生。

    ??挂了电话后,方以恒来到房间,书桌上有一个篮球,他拿起来,不小心牵扯到了神经,腰腹部传来痛感。

    ??他低头,掀起衣服,衣服下的身体上有几道伤痕。

    ??他撒谎了,这并不是别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